有關115年度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經費補助申請案,請有意申請之學生於115年3月13日(五)下午五時前填寫「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申請表」(1式2頁)並完成系所主管、受訪教師核章及受訪系所用印並紙本送達研發處彙整,逾期不予受理。 檢附「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學生實驗室交換申請表(1式2頁)」,請有意申請者於期限內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