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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彈性薪資支給要點辦理。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以下簡稱申請人)如下:
 (一)本校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表現特殊優秀者。
 (二)編制外高等教育經營管理人才及業師:
  1、編制外高等教育經營管理人才指以校務基金自籌經費聘任,且具卓越高等教育管理經營經驗或專業背景之人士。
  2、編制外業師指以校務基金自籌經費聘任,且在特定專業領域具有資深產業經驗或特殊貢獻之頂尖人才,該類人員在校內從事教學、研究實習指導或課程研發等工作。
  3、現職之高等教育經營管理人才及業師,非自公立大專校院退休之人員。
 (三)新聘者以國內第一次聘任為限。
三、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4月11日下午5時前將「高教深耕計畫彈性薪資支給獎勵申請審查表件」之紙本(含佐證資料,教學服務需檢附關防證書影本等資料來源並逐張核章或簽名)及申請表件word檔以電子郵件傳送research2@gm.ntcu.edu.tw,國研處於彙整後將召開研發會議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案績效點數採計年度為109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