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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檢送「112年度各類申請注意事項」(附件一),惠請貴系轉知並鼓勵所屬生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摘要:
一、依據本校設置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二、為培養生多元專長,並奠定日後工作基礎,本校開設「文教業經營與管理跨領域等66個供有興趣之同申請修習。
三、申請修習之相關事宜:
 (一)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5月27日前,向該開設之系或院提出申請。
 (二)申請資格:本校生自一年級下期起得依個人興趣向相關開設單位申請修習。
 (三)申請原則:
  1、每位生每年限申請一開設單位所設置之
  2、生申請之開設單位所設置之,如包含跨領域、專長增能或微型等3類型,可一次申請此3種
  3、經查證同時申請二開設單位(含)以上者,將均不予採認。
 (四)錄取名單:經相關系所或院審核後,於本校課務組網頁公告錄取名單。
 (五)選課作業:請於選課期間自行上網選課(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時間)。
四、112年度各詳細資料請至教務處→課務組→網頁(https://oaacs.ntcu.edu.tw/front/Program/archive.php?ID=bnRjdV9jcyZQcm9ncmFt)查閱,或洽各開設單位。
五、惠請112年度開設各類系或院協助於112年5月30日下班前,將申請合格名單之逐級核章紙本及電子檔傳送至教務處課務組黃小姐hsi@mail.ntcu.edu.tw),俾利彙整統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