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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依本校學則第十四條規定,學生每學期均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之註冊日前繳交各項應繳費用,繳交學雜費即視同完成註冊,先予敘明。
二、經查學生每學期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學生證註冊作業,學生證註冊能否加,皆須檢查學生是否已繳交學雜費,若學生已繳交學雜費但未至註冊組辦理學生證加當學期註冊並未影響學生當學期註冊
三、現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為避學生於開學註冊日(109年3月2日)時大量集中至本校行政單位註冊造成風險,另經查全國大專校院已有78所學校學生證註冊且未因學生證註冊造成學生註冊之影響,故本校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學生證註冊
四、配合108學年度第2學期本校學生證註冊其各項配套措施如下:
 (一)學生證背面加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註冊」:教務處註冊組將製作好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註冊貼紙送各院、系、所、學位學程辦公室,轉交學生自行黏貼於學生證背面(學生亦可逕向所屬系、所學位學程辦公室領取),貼紙黏貼範例如附件一。
 (二)新生學生證:
  1、對象:108學年度第2學期外籍生春季班入學、日碩班提早入學之新生。
  2、教務處註冊組於註冊日(109年3月2日)清查新生繳交學雜費註冊情況後,將已完成繳交學雜費註冊者之學生證及學生證簽收清冊送交各院、系、所、學位學程,由各系、所、學位學程轉發並請學生簽領。
  3、未完成繳交學雜費註冊之新生,則須俟學生繳交學雜費註冊後,持繳費收據親自到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學生證領取作業。
 (三)本校學生證係悠遊卡學生證,持該卡即享有學生票優惠,故不因未註冊而影響使用,如仍具紙本在學證明需求者,得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開立中文在學證明,開立方式如下:
  1、學生證正、反兩面影本加教務處註冊組在學證明專用(費辦理)。
  2、中文在學證明:每份收費新台幣10元(先至行政大樓1樓自動繳費機繳交工本費後,持申辦聯向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四)已函文「台灣高鐵公司」,告知該公司本校為學生證註冊之學校,以利本校學生得享大學生購票優惠。
 (五)修正本校學生證使用說明,並公告於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網頁,以及本校首頁/學生證掛失系統。
 (六)修正本校學生證使用說明、學生證註冊之Q&A(如附件),並公告於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網頁,以及本校首頁/學生證掛失系統。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04)2218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