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到:請依據排定之面試時間提早20分鐘辦理報到。
(一)請攜帶准考證(註:2月18日起請自行至本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網頁列印准考證)及身份證件(如:身分證、駕照)。
(二)報到地點:本校教育樓5樓。
(三)基於公平、公正及公開原則,口試全程將錄影留存,此影音紀錄僅供招生相關事務使用,故請於報到手續時簽屬錄影同意書。
- 口試:每位考生口試時間為10分鐘。
(一)口試規則:口試時間到時,會按鈴1次提醒。
(二)口試當天若有資料供面試委員參考,離開前需繳交一份至報到處,供所辦公室留存。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以下事項請考生配合:
(一)請事先填寫「考生健康關懷問卷調查表」,當天至教育樓時,須出示准考證與量測體溫,並於報到處繳交關懷表,才得以進入試場。
(二)考生面試當天自備口罩,並配戴口罩應試。
(三)若於面試當日前14天內,「自國外入境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或「確診個案接觸者」,請於2月22日(二)前來電或來信告知(聯絡人:謝小姐 04-22183521,信箱:gsems@mail.ntcu.edu.tw)。
(四)面試當日「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不得參加考試,考生可檢附證明,於111年3月10日前(中華郵政郵戳為憑),申請退費。【註:凡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考生,有私自參加考試之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將提報本校招生委員會審議,最重為取消考試資格;並通知政府相關單位進行後續處理。】
(五)為避免發生交叉感染,本所無設置室內之陪考人員休息室,考試當天請考生親友儘可能不要陪考,尤其有發燒、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者。
(六)本所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即時疫情,滾動調整因應措施及公告,請考生留意本所網頁最新消息。
-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所謝小姐,聯絡電話:04-2218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