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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110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敬請同學優先採用「線上申貸及郵寄紙本方式」並依申貸流程辦理。
摘要: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避免學生因申請就學貸款,增加不必要之風險,敬請同學優先採用「線上申貸及郵寄紙本方式」辦理。
三、請詳閱「110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申辦流程」電子檔,並提醒以下期程:
 (一)對保:臺銀開放對保時間為每年1月15日起至2月底,請於可列印繳費通知單(本學期預計1月21日起)後,盡速至臺銀辦理(舊生可採用線上申貸)。
 (二)繳交資料:請於2月11日前,將下列資料掛號郵寄至課指組:
  1、臺灣銀行就貸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對保單)。
  2、學校校務行政系統登錄列印之「就貸明細表」。
  3、學雜費繳費聯單(即註冊繳費單) 。
  4、申貸書籍費、外宿生住宿費等另附貸款學生本人之郵局存摺正面影本(無則免)。
  5、申貸學分費另附學分費申請書(無則免)。
 (三)補繳差額:請將申貸資料寄交至課指組後,如有差額,請於開學註冊日前自行至「校園資訊系統」-「繳費單下載處」下載繳費單繳納即可。
四、同一教育階段第二次以後申請,由學生攜帶身分證、印章(親簽亦可)、「前次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三聯、就貸明細表及註冊繳費單」由學生親送臺銀各營業單位(建議舊生優先採取線上申貸)收件蓋章取得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三聯即可,不必再辦簽約對保手續。
五、檢附「110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申辦流程」供參,或請至課指組就學貸款網頁(http://sa.ntcu.edu.tw/news.php?type=29&unit=5)查詢相關資訊
六、線上申貸教學流程:https://www2.bot.com.tw/ebc/edm/150/04/sloan_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