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07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惠請轉知學生,並請依申貸流程辦理,請查照
摘要: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辦理。
二、提醒以下期程:
(一)對保:臺銀開放對保時間為每年8月1日起至九月底,請於可列印繳費通知單(107年8月18日起)後,盡速至臺銀辦理(或線上申貸)。
(二)繳交資料:請於9月7日前,將下列貸款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至課指組(前三項為必附要件,後二項視貸款項目而定)。
1、臺灣銀行就貸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對保單)
2、學校校務行政系統登錄列印之「就貸明細表」
3、學雜費繳費通知單(即註冊繳費通知單)
4、申貸書籍費、外宿生住宿費等另附貸款學生本人之郵局存褶正面影本(書籍費3,000元、外宿生住宿費上限為8,000元)
5、研究生學分費申請書(請至課指組網頁-下載專區-就學貸款下載學分費及學費就學貸款申請書106.4版)
(三)補繳差額:請於107年9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1:50,前往中正樓補繳,逾時不候,未準時補繳者視未完成註冊。
三、同一教育階段第二次以後申請,由學生攜帶身分證、印章(親簽亦可)、「前次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三聯、就貸明細表及註冊繳費通知單」由學生親送臺銀各營業單位收件蓋章取得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三聯即可,不必再辦簽約對保手續。
四、檢附「作業流程圖」及「107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申辦流程」供參,或請至課指組就學貸款網頁查詢相關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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