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限:109年12月7日起至109年12月14日止。
二、收件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三、申請對象:日間部及在職專班學生
(一)新申請學生:
(二)原減免學生:
1、需重新提出申請者:
2、不需重新提出申請者:
(三)延修生:除身心障礙學生可申請外,
四、申請方式:採網路申請方式,請於申請期限內至
(一)本校網頁首頁→資訊服務→校務行政系統→
(二)完成線上申請後,請列印學雜費減免申請表(
五、檢附「學雜費減免」操作流程如附件1。
六、學雜費減免常見問題(如附件2):請參閱學雜費減免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