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08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惠請轉知學生,並請依申貸流程辦理,請查照。
摘要: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辦理。
二、配合本校「校園資訊系統」更新,請詳閱「108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申辦流程」電子檔,並提醒以下期程:
(一)對保:臺銀開放對保時間為每年8月1日起至九月底,請於可列印繳費通知單(108年8月14日起)後,盡速至臺銀辦理(或線上申貸)。
(二)繳交資料:請於8月30日前,將下列貸款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至課指組:
1、臺灣銀行就貸申請書第二聯-學校存執聯(對保單)。
2、學校校務行政系統登錄列印之「就貸明細表」。
3、學雜費繳費聯單(即註冊繳費單) 。
4、申貸書籍費、外宿生住宿費等另附貸款學生本人之郵局存褶正面影本(無則免)。
5、申貸學分費另附研究生學分費申請書(無則免)。
(三)補繳差額:108-1學期起,差額補繳改為自行至代收機構繳納。請將申貸資料送交至課指組後,如有差額,請自行至「校園資訊系統」-「繳費單下載處」下載繳費單。
三、同一教育階段第二次以後申請,由學生攜帶身分證、印章(親簽亦可)、「前次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三聯、就貸明細表及註冊繳費通知單」由學生親送臺銀各營業單位收件蓋章取得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三聯即可,不必再辦簽約對保手續。
四、檢附「108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申辦流程」供參,或請至課指組就學貸款網頁(http://sa.ntcu.edu.tw/news.php?type=29&unit=5)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