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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檢送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專業證照獎勵金申請事宜,敬請各系所協助轉知學生,因考量核發資料作業時程,截止日期為115年6月30日(逾期恕無法受理)止,請 查照

說  明:

1. 依據本校114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學生「專業證照獎勵要點」和「專業證照分級表」,重要修正為本校正式學籍在學學生皆可申請,檢附新修正之「專業證照獎勵要點」、「專業證照分級表」和「學生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等資料供參酌。

2. 本次辦理為115.1.1–115.6.30核發之證照(依發證日期判定),申請日期為11561日至115630(逾期恕無法受理)止。

3. 敬請轉知學生填寫線上電子申請表(網址:https://forms.gle/HcNTejwNh8LQ5UiU9)並持申請表紙本,依照申請流程先至系所辦公室核章後再送本處辦理,逾期恕無法受理,敬請見諒。

備註:因本補助以報名費為限,故若學生考照報名費為0,則無法提出申請,先在此致歉。